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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题精选0724
帮考网校2025-07-2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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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各项行为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多选题】

A.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房地产交换

B.私营企业的房地产评估增值

C.无力偿还借款,以房屋抵债

D.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分房自用的

E.因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转让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房地产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房地产交换,无力偿还借款,以房屋抵债,没有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2、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20%扣除项目基数有( )。【多选题】

A.房地产开发成本

B.房地产开发费用

C.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D.转让房地产的税金

E.房价之外收取的代收费用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对于代收费用,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相应地,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征税,相应地,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就不得在收入中扣除。

3、2015年8月1日,位于市区的某公司销售一座已经使用过的仓库,签订合同并开具了发票,取得收入500万元。由于企业不能取得该房屋的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发票上所载的购房金额是300万元,已经过税务机关确认,准予扣除的税费为11.25万元。购房发票上所载日期是2011年5月1日。计算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单选题】

A.43.13

B.38.63

C.51.13

D.60.6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每年按购房发票上的金额加计5%计算扣除地价款项和房屋开发成本;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一年。扣除项目=300×(1+5%×3)+11.25=356.25(万元)增值额=500-356.25=143.75(万元)增值率=143.75÷356.25×100%=40.3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43.75×30%=43.13(万元)

4、纳税人是自然人的,转让房地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如果房屋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纳税地点应选择在( )。【单选题】

A.居住所在地

B.房地产坐落地

C.居住所在地和房产坐落地均可

D.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当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的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同在一地时,可在其住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在一地时,则在房地产坐落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自然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的,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 )。【单选题】

A.个人工作单位所在地

B.个人居住地

C.房地产坐落地

D.个人户籍所在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属于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同在一地时,应在其住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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