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资料正文
2024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0618
帮考网校2024-06-18 14:50
0 浏览 · 0 收藏

2024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甲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乙公司,乙公司委托李某为其诉讼代理人,授权书上只写明“全权代理”。在诉讼中,李某有权从事的有( )。【多选题】

A.代乙公司承认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B.代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C.提起上诉

D.提起反诉

E.提出管辖权异议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2、根据行政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腾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认为自己并不存在逃税行为,不服B中心税务所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的决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客观案例题】

A.申请复议,丙市A区税务局为唯一的复议机关

B.申请复议,丙市A区税务局和A区政府均可以作为复议机关

C.如果对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査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査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D.如果对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

E.腾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得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1)选项AB:对税务所(分局)、 各级税务局的稽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教材未涉及,建议了解)。(2)选项CD: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夏议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3)选项E: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属于征税行为,为复议前置型案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除了主债权外,还应包括(    )。【多选题】

A.抵押权实现前的抵押物保管费用

B.损害赔偿金

C.违约金

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E.利息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若无约定,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实行)抵押权的费用

4、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按份共有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B.各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有分割请求权

C.按份共有人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应当经其他共有人一致同意

D.当共有物受到妨害时,各按份共有人可单独或共同行使物上请求权

E.按份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按份共有人对其份额的处分是自由的,可以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无须经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须在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才发生对外效力。

5、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是( )。【单选题】

A.某公民认为政府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B.某组织对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结果不服

C.某公民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其竞争的行为不服

D.某公务员对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降级处分行为不服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A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选项B属于行政调解,选项D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均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6、北京的甲将其存放在天津码头某仓库的一批货物出售给上海的乙,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重庆,如果发生纠纷应当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天津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后因乙迟延支付购货款,甲拟提起诉讼。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只能向北京的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上海的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只能向重庆的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上海)、合同履行地(重庆)、合同签订地(天津)、原告住所地(北京)、标的物所在地(天津)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本题中,就货物买卖合同协议管辖不违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天津的法院管辖,此约定合法有效,因此,纠纷发生后,甲只能依约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

7、对具有破产原因而又有再生希望的企业,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重整。下列有关债务人及其出资人重整期间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债务人合法占有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要求取回,债务人应当无条件予以返还

B.债务人的出资人不能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D.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自行管理财产而不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重整期间,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2)选项C: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3)选项D: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8、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  )的情形下,行政复议终止。【多选题】

A.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B.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C.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按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

D.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E.案件需要有权机关对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复议条例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所以选项B、C正确。选项A缺少“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条件。因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导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所以选项D、E错误。

9、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及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破产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B.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C.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破产案件由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2)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3)选项C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2019年度,梁某按照县税务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6年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税务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税务局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税务局作出维持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税款决定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本案被告仅为县税务局

B.市税务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市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复议机关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E.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税务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1)选项A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税务局)和复议机关(市税务局)为“共同被告”。(2)选项C:税款的退还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梁某应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本选项错误。(3)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可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4)选项E: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是否合法、客观和充分)及审查原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内容(教材未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