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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精选0504
帮考网校2023-05-0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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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管理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管理人可以由财政、审计部门担任

B.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C.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

D.个人依法也可以担任管理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2、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刑罚适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一律不适用死刑

B.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C.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D.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E.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A选项错误。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B选项正确。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而非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选项错误。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D选项正确;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E选项正确。

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单选题】

A.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行为

B.层报、咨询、论证等过程性行政行为

C.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行为

D.税务行政指导行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C选项正确。

4、下列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交付时生效

C.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D.民间借贷合同自借款交付时生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借款交付时生效。(2)选项BD: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关于甲自首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若甲犯罪事实被发觉后,在亲友规劝下由亲友陪同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则构成自首

B.若甲犯罪事实虽被发觉,但在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

C.若甲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但在一审判决前又翻供,则不构成自首

D.若甲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特别自首

E.若甲犯罪事实未被发觉,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则构成自首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自首包括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选项D错误)。(1)选项A: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2)选项BE: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从而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裁判的行为,属于自动投案,构成自首。(3)选项C: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6、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客观案例题】

A.甲省高级法院

B.乙市中级法院

C.乙市丙区法院

D.甲省商务局所在地的法院

E.甲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中,作出处罚决定的是甲省商务局,开源公司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甲省商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7、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下列关于连续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

B.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不同种类的行政违法行为

C.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不同种类的行政违法行为

D.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种类的行政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种类的行政违法。

8、2017年6月9日及之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客观案例题】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

E.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1)所有权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甲将房屋过户给丙,丙取得所有权,甲的所有权相对消灭,选项A错误。(2)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受人自出卖人处受让标的物所有权。丙和丁都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为的登记取得所有权,都属于继受取得,选项BC正确。(3)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的占有属于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而戊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乙基于债权的占有不能对抗戊的所有权,戊可以请求乙腾退房屋,选项D正确。(4)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自2017年2月3号已经取得所有权,选项E错误。

9、下列关于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若未采用书面形式,则双方可随时终止租赁合同

B.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甲将该房屋租给丙,若未经乙同意,则乙可解除甲、乙之间租赁合同

D.若承租期间丙造成房屋毁损,则乙只能要求丙赔偿损失

E.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选项AB:租期为6个月以上的,应订立书面合同,未采用书面合同的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选项C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选项E:甲丙间合同不存在可撤销事由,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10、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结果地法院管辖

B.因追索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C.因公司解散、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增资、公司减资、公司决议、股东知情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D.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1)选项A: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选项B: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选项D: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5)选项E: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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