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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甲向乙借款5万元,丙为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丙的保证责任期间是( )。【单选题】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推选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诉讼代表人人数只能是一人,提起诉讼的受害者应当进一步推选,在甲、乙中确定一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B.甲、乙在诉讼中承认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行为,视同全体当事人的行为,直接对所代表的全体当事人发生效力
C.甲、乙拟变更诉讼请求,则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D.甲、乙应当向法院提交丙、丁等其他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民事诉讼代表人可以是2~5人;(2)选项BC: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3)选项D:“委托代理人”才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甲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合伙企业借款300万元,由丙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价值2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合伙企业、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甲公司又以一张汇票出质,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质押合同: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合伙企业,但未办理出质登记。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合同效力和担保物权设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质押合同无效
B.抵押权设立无效
C.质权设立无效
D.抵押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 )为交付时间。【单选题】
A.卖方交付第一承运人
B.合同订立时
C.收货人签收时间
D.收货人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收货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合同的履行。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5、有关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甲有权提议召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
B.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
C.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监事会召集
D.对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E.对无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1)选项A: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甲持股20%)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提议),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监事会“可以”提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BC: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监事会不召集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本题中,应首先由董事会履行召集会议职责。(3)选项D: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各股东。(4)选项E: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6、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的有( )。【多选题】
A.对确定税率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B.因房屋拆迁引起的行政补偿争议案件
C.因确认不动产物权无效的争议案件
D.因人身权受到侵害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引起的争议案件
E.因违法扣押造成损失引起行政赔偿争议案件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税务机关可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而非税率)等,选项a错误];(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选项D、选项E)或者行政补偿纠纷(选项B)。
7、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约定乙试用甲生产的某精密仪器3个月,如果试用满意应一次付清全部价款10万元,仪器自价款付清时起归乙所有;如果试用不满意,则乙应返还仪器并按10元/日的标准支付使用费。在试用期间,乙以该精密仪器作价出资,与丙共同投资成立了A公司,并拒绝向甲支付价款,几经催告仍不支付。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应当等待3个月试用期间届满后,方可要求乙支付余款
B.自乙以该精密仪器作价出资,与丙成立了A公司时起,甲即可要求乙支付余款
C.如果丙对乙出资时不享有仪器所有权一事知情,则甲有权要求A公司返还该仪器
D.如果丙对乙出资时不享有仪器所有权一事并不知情,A公司可以善意取得该仪器的所有权,甲则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B:试用买卖合同中,如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的,如出租、出售,视为同意购买;(2)选项C:如果发起人丙对乙出资时未取得仪器所有权一事知情,则A公司无权主张善意取得,甲有权要求A公司返还该仪器;(3)选项D: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择一而用)。
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多选题】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E.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9、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
B.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不得委托第三人保管
C.冻结存款、汇款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
D.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代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B: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2)选项C: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仅不得委托给其他组织,也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3)选项D:行政机关可以(亲自)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10、甲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第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C: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但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3)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来。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税务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税自务师的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84分。注册税务师的税务代理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60分。三、登记服务不同:税务师。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几年时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几年时间?由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4个科目的(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的(免试《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即一个考试年内通过为合格。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三税是什么?: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三税是什么?《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称为“三税”而《涉税服务实务》的一部分内容来源于《税法一》《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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