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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题精选0831
帮考网校2022-08-3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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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下列关于行政复议一般申请期限计算方法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B.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D.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行政机关发出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包括( )。【多选题】

A.有具体的复议请求

B.属于复议范围

C.有充足证据证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D.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E.申请人合格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在行政复议中,申请人在提出复议的时候只要提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即可,由被申请人承担证明被申请的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

3、某个体户王某在甲市做生意时欠缴税款2800元,在没有缴清所欠税款的情况下,便迁到乙市继续做生意。为追缴王某所欠税款,甲市税务局请求乙市税务局对王某代为追缴所欠税款2800元,并交纳滞纳金1260元。王某认为滞纳金太多,不符合法律规定,对税务局的行为不服。此时,王某( )。【多选题】

A.可以向乙市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B.可以向甲市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向甲、乙两市的任何一个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可以直接向乙市人民法院对乙市税务局提起行政诉讼

E.申请复议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甲市地税局作为委托机关,在行政复议中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是甲市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局或甲市人民政府。对征税行为不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

4、欣欣公司长期不为职工曹某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曹某向区社保局举报。2019年12月20日,区社保局向欣欣公司送达《决定书》,责令欣欣公司为曹某缴纳养老保险费2万元。12月28日,区社保局又向曹某送达《告知书》,称曹某举报属实,并要求他本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4000元。曹某对区社保局《决定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曹某的请求。曹某对《告知书》也不服,于2020年8月24日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市社保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曹某对不予受理决定仍不服,遂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申请、起诉效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曹某的复议申请可以口头形式提出

B.曹某的复议申请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C.曹某的起诉属于重复起诉

D.曹某对《决定书》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不予立案,因为曹某不具备原告资格

E.曹某对《告知书》不服,若不经复议直接起诉,法院应不予立案,因为被诉行为属于重复处理行为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复议期限、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曹某前面是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后面是对市社保局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并不是重复起诉。所以选项C错误。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D错误。重复处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或者申诉,对原有的生效行政行为作出的没有任何改变的二次决定。本案被诉行为并不是重复处理行为。由于告知书本身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没有产生实际影响,所以对告知行为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立案的理由并不是被诉行为系重复处理行为。所以选项E错误。

5、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行政复议实体或者程序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C.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者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内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是指工作日

D.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E.申请行政复议的同一个案件中,申请人超过5人,依法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复议代表人。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可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对于10日的情况没有规定。所以选项C错误。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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