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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1004
帮考网校2021-10-04 12:01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甲、乙、丙三人组成了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1 : 1 : 2,并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因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出现重大过失,给债权人丁造成50万的经济损失,现债权人丁就该笔损失向合伙企业索赔,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就该笔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和丙不承担赔偿责任

C.甲和丙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D.甲和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E.甲和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亚利厨具公司系朱某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期间,朱某指使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8000元。朱某认为,市税务局稽查局虽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但是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朱某遂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下列关于该案件程序事项和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市税务局应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

B.市税务局稽查局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做法违反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C.针对本案,市税务局稽查局应依法组织听证

D.市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不得加重处罚

E.市税务局应决定撤销该处罚,因为该处罚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要求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朱某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只能以公司的名义申请复议,所以朱某不是申请人。市国税局不能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虽然违反行政处罚的法律原则,但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对法人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才适用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所以选项D正确。

3、下列有关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均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

B.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均为职权行政主体

C.派出机关是职权行政主体,派出机构是授权行政主体

D.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均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

E.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均不是一级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选项A:派出机关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派出机构由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设置。(2)选项BCD: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3个选项显然是相互矛盾的,只能选择其一,“拿不准”时一个都不选,可能更为明智。(3)选项E:派出机关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但不是一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派设的,更不可能成为一级人民政府。

4、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及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破产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B.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C.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破产案件由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2)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3)选项C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患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 )。【单选题】

A.延期审理的判决

B.延期审理的裁定

C.中止审理的判决

D.中止审理的裁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延期审理用决定,中止审理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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