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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0528
帮考网校2021-05-28 17:08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现行政策,关于增值税纳税人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B.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

C.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不含税价款)

D.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一律不得在应纳税额中抵减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C,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选项D,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2、甲企业当期销项税合计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7.18

B.10.2

C.8.54

D.7.9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业务(1):甲企业销项税=12×13%=1.56(万元)丙企业进项税=12×13%=1.56(万元)业务(2):甲企业进项税=2.6+1×9%=2.69(万元)业务(3):甲企业销项税=3.9(万元)丙企业进项税=3.9+0.6×9%=3.95(万元)业务(4):甲企业进项税=0.65(万元)甲企业将外购货物发给职工作为春节礼品,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行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需要作进项税转出处理。甲企业转出的进项税=4×13%=0.52(万元)丙企业销项税=0.65(万元)业务(5):甲企业应抵减当期销项税=80×0.06×13%=0.62(万元)丙企业应抵减当期进项税=80×0.06×13%=0.62(万元)业务(6):甲企业销项税=18×13%=2.34(万元)丙企业进项税=18×13%=2.34(万元)业务(7):丙企业销项税=34.8÷(1+13%)×13%=4(万元)2013年8月1日之前,纳税人购置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自用的,对应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所以丙企业销售已使用2年的小汽车应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小汽车应纳增值税=17.4÷(1+3%)×2%=0.34(万元)业务(8):丙企业销项税=40.6÷(1+13%)×13%=4.67(万元)甲企业当期销项税合计=1.56+3.9+2.34-0.62=7.18(万元)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2.69+0.65-0.52=2.82(万元)甲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7.18-2.82=4.36(万元)丙企业当期销项税=0.65+4+4.67=9.32(万元)丙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56+3.95+2.34-0.62=7.23(万元)丙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9.32-7.23+0.34=2.43(万元)

3、国内某软件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8月销售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软件系进口软件进行升级转换;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1346元;支付运输费用1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软件的增值税为8425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 )元。【单选题】

A.10200

B.2040

C.7020

D.504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168000×13%-1346-100×9%-8425=12060(元) 实际税负=12060÷168000×100%=7.18%,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168000×3%=5040(元)

4、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31.2

B.32.8

C.33.9

D.26.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第3笔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原煤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第3笔销项税=9000×500×1/3×13%/10000=19.5(万元)第4笔业务属于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和赠送,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第4笔销项税=(200+500)×500×13%/10000=4.55(万元)第5笔业务尽管暂不征收资源税,但是需要征收增值税,天然气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第5笔销项税=25×9%=2.25(万元)销项税合计=19.5+4.55+2.25=26.3(万元)

5、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缴消费税税款

B.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向核算地海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纳税人(卷烟批发企业除外)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经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或者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D: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E: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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