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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尽出资义务该如何处理?
帮考网校2020-05-06 16:21
精选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尽出资义务该如何处理?股东是公司成立、存续不可或缺的条件,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股东是指出资或持有公司股份的人,有些自然人法律禁止其为股东,如国家公务员。法人作为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公司不得自为股东。公司的股东有出资的义务,有持有股权的权利。

一、股东出资的两种形式: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

1)货币出资

股东用货币出资的,应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将货币资金足额存入准备成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

2)非货币出资

股东用非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正确估价后,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或以其他合法形式,将其财产权转移给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①股东以动产出资的,移交实物;

②股东以不动产出资的,办理所有权转让的登记手续;

③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向公司提交该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④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

二、股东未尽到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1)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名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名义股东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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