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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帮考网校2020-06-02 14:40
精选回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1. 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 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期满自动续期);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4. 非住宅建设用地

期满如需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

②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③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5. 提前收回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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