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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专业问答正文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是指什么?
帮考网校2020-07-13 18:42
精选回答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是指什么?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包括各类罚款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都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

1、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及县)以上税务机关。

2、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

3、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 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所也可成为限定条件下的税务行政处罚主体。)

【税务所作为行政处罚主体解读】

首先税务所不是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但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 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

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1、从地域管辖看,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

2、从级别管辖看,必须是县(市、旗)以上的税务机关,法律特别授权的税务所除外

3、从管辖主体的要求看,必须有税务行政处罚权。

下面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真题,为大家说明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税务所可以在一定限额以下实施罚款作为税务行政处罚,该限额为(  )。

A.50元

B.2 000元

C.10 000元

D.50 000元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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