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对合伙人的人数和资格有怎样的要求?
帮考网校2020-06-17 14:17
精选回答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对合伙人的人数和资格有怎样的要求?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必备条件之一: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

1)合伙企业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我国《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完全由设立人根据所设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

3)关于合伙人的资格,《合伙企业法》作了以下限定:

①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这些人的组成不受限制。

②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下面我们列举一道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例题,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多选题】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国有独资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B.合伙人不可以是自然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合伙人

D.上市公司不得成为合伙人

【答案】BC

【解析】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BC错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AD正确。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