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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一般地域管辖采取什么原则?
帮考网校2020-06-29 18:42
精选回答

一般地域管辖采取什么原则?

一般地域管辖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管辖有许多种类,其中最重要的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管辖的地域内审理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示】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示】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面我们以中级会计考试题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有  

A.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 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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