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综合评估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的分值上限分别为15分、20分、50分、15分
B、期货公司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投资者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
C、期货公司应当要求投资者对综合评估各项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评分为零
D、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本公司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评估其是否适合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本公司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评估其是否适合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第二十条 综合评估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的分值上限分别为15分、20分、50分、15分 。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要求投资者对综合评估各项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评分为零。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投资者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