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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7-10 14:23
精选回答

合同要约失效情形有哪些?

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即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也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提示1】受要约人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提示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下面是针对中级会计考试的知识点举出的例题,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希望大家能结合习题掌握知识点,在备战路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例题·多选题】甲向乙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下列各项中,可使甲发出的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A. 乙将拒绝要约的通知送达甲

B. 甲依法撤销要约

C. 乙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D. 乙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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