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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专业问答正文
第一类,政府相关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7-04 11:43
精选回答

第一类,政府相关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有哪些?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注意:级别、用途)。

2、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4、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5、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第(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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