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亿题库APP
联系电话:400-660-1360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C、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破产申请书是什么?:破产申请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或者缺乏清偿能力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而向法院递交的文书。(1)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后,怎么处理呢?: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后,怎么处理呢?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后,则可以作为共益债务进行清偿。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原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什么是破产取回权中的出卖人取回权?: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
2020-05-30
2020-05-29
2020-05-29
2020-05-29
2020-05-29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