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应当相应调减净资本
B、期货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可以将所借入的次级债务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计入净资本
D、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在计算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时,应当相应扣除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应当相应调减净资本。
第十六条 期货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可以将所借入的具有次级债务性质的长期借款,可以在计算净资本时将所借入的长期借款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计入净资本。期货公司向股东或者其关联企业借入的具有次级债务性质的长期借款,可以在计算净资本时将所借入的长期借款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计入净资本。
第十七条 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在计算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时,应当相应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