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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分别是什么?
帮考网校2020-07-06 17:52
精选回答

《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分别是什么?

中国对外贸易是国际贸易的组成部分,是指中国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1.《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1)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2)我国《对外贸易法》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港、澳、台(港、澳、台地区已作为单独关税区加入世贸组织)。

2.《对外贸易法》的原则

1)统一管理原则(商务部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亦即商务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在商务部主管之下,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也根据分工,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对外贸易管理。

2)公平自由原则

我国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这表明,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坚持自由贸易与公平贸易并重的原则,既崇尚自由贸易,致力于减少乃至消除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又主张公平贸易,反对和打击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行为。

3)平等互利原则

我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4)区域合作原则

我国通过签订区域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等方式,积极参与区城经济合作,推进区城经济一体化

5)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简言之,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的个人、企业、商品等的待遇不低于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的相应待遇。

6)互惠对等原则

互惠、对等是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简盲之,互惠、对等是指我国给予另一国某种待遇或者对其采取某种措施,以该国给予我国相应待遇或者对我国采取相应措施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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