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政策法规全国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导正文
期货从业资格行政法规: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帮考网校2020-02-08 16:37
35 浏览 · 0 收藏
期货从业资格行政法规: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我国证券、期货市场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投资者参与度日益提高。然而,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期货从业资格行政法规》中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旨在为执法部门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

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定义及类型

根据《期货从业资格行政法规》的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证券、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三、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

1.刑事责任:对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可对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罚金。

2.行政责任:对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3.民事责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具体问题的解释

1.关于“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和“信息优势”的认定:具体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制定。

2.关于“串通交易”的认定:两个以上投资者在同一时间段内,进行方向相反的证券、期货交易,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认定为串通交易。

3.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证券、期货市场价格或者交易量的变动,仍然实施该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具有操纵市场的故意。

五、总结

《期货从业资格行政法规》中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执法部门打击操纵市场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期货市场从业者及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希望本文能为广大读者提供有益的法律参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期货从业考试百宝箱离考试时间88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