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0广西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2名教师名单公告
2020-01-19 02:43:00|来源:帮考网

各位小伙伴们,2020广西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2名教师名单发布了,现在跟随帮考网一起具体了解吧。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2019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等精神,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环节,公示期无异议,同意钦州市第十三中学等2所市直学校聘用2名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名额 | 因怀孕暂缓办理 | 姓名 | 性别 | 备注 |
1 | 钦州市第十三中学 | 高中化学老师 | 6 | 1 | 章小莉 | 女 |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
2 | 钦州市高新实验中学 | 高中地理老师 | 2 | 1 | 陈甲梅 | 女 |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
聘用时间从2020年1月算起。聘用后,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84号)精神,请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相关手续。
按照钦州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针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金梳理排查工作,建立新招录公职人员提醒机制的要求,请及时提醒新聘用人员停止领取并清退不符合政策多领取的国家惠民补助资金。
祝贺以上小两位伙伴们,希望在未来的教师职业生涯中继续发光发热,做一位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好老师,并且终身学习。如需了解更多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帮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