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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高频知识点:公司债券
帮考网校2021-02-20 10:44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高频知识点:公司债券

考友们,随着时间流逝,我们渐渐地迎来了2021年司法考试,相信大家都在制定自己的备考计划,那小伙伴们知道考试相关的知识点吗?为了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专业的考试知识点,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频知识点:公司债券。下面就随帮考网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可发行债券。公司债券具有以下特点:(1)公司债券是公司以借贷方式向公众筹集资金,具有利率固定、风险较小、易于吸引投资者的优点。

(2)公司债券是一种要式证券,需记载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3)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自由流通转让、质押和继承。

(4)公司债券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

(二)公司债券的种类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2)根据公司债券能否转换成股权为标准,可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上是给债权人一种选择权,当债权清偿期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收回本息,也可以选择抵缴认股款而取得公司股份,成为公司股东。我国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3)有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公司债券。有担保公司债券优先于公司的其他债权人而受偿。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发行债券的程序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作出决议或决定。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审议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提出申请。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3)经主管部门核准。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准。

(4)与证券商签订承销协议。

(5)公告公司债券募集方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核准后应予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担保情况;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6)认购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的转让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好了,今日的分享就到此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关注,小伙伴们,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大家咨询帮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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