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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反补贴措施
帮考网校2020-09-27 09:58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反补贴措施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知识点:反补贴措施,一起来看看吧!

一、反补贴措施适用条件

《反补贴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由此规定可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必要条件是:

①进口产品存在补贴;

②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③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依照《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贴,具有专向性:

①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②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③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④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本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

⑤以使用本国(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在确定补贴专向性时,还应当考虑受补贴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补贴的数额、比例、时间以及给与补贴的方式等因素。

B.财政资助包括:

①出口国(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者债务;

②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

③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

④出口国(地区)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或者委托、指令私营机构履行上述职能。

二、反补贴调查及反补贴措施

反补贴调查的程序与反倾销调查的程序基本相同。

反补贴措施与反倾销措施类似,包括临时反补贴措施、承诺及反补贴税,实施的条件也基本相同,例如,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反补贴税的纳税人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但实施条件不同的是,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都可以作出承诺,分别承诺取消、限制补贴或其他有关措施,承诺修改价格。

【经典真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补贴?

A.出口国政府出资兴建通向口岸的高速公路

B.出口国政府给予企业的免税优惠

C.出口国政府提供的贷款

D.出口国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转而向企业提供资金

答案:BC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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