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正文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3)
帮考网校2020-09-22 10:1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A.书证

B.鉴定意见

C.勘验笔录

D.电子数据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的四种证据都是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然而,四者的制作主体、物质载体、形成时间、内容的显示形式等有着某些区别。本题的判断对象是原告李某提交的证据——附有交警拍摄的照片的光盘。此光盘中存储有相关案件事实信息,可用以证明案件事实。那此光盘属何种证据?所谓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表示的内容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显然,此光盘不属于书证。故A项错误。

所谓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所作出的结论。光盘制作者李某并非鉴定人,因此它也不是鉴定意见。故B项错误。

张某与李某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到场进行勘察,须制作勘验笔录,而笔录的制作方式,以文字记录为主,以现场绘图、现场测量、现场照相、现场摄像等为辅。所以交警拍摄的现场照片应当归入勘验笔录。但是,李某将这些照片载入了光盘中,且该光盘所录信息又不限于这些照片,而光盘所录信息要通过电脑显示,具有了电子数据的特征。同时,《适用解释》第116条第2款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这就清楚地表明,此光盘属于电子数据。基此,C项错误,D项正确。

2.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A.李某

B.李某和徐某

C.李某和该中心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答案】B

【考点】适格被告的确定。

【解析】

本题涉及个体工商户的当事人资格的确定问题。此例中,徐某虽已将该中心转让给李某,却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徐某,实际经营者为李某。《适用解释》第59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据此,本案适格被告为李某和徐某。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