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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定项选择真题(2)
帮考网校2020-08-29 15:51
【历年真题】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定项选择真题(2)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帮考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其拒绝说明来源。在审查起诉阶段,朱某交代100万元系在澳门赌场所赢,经查证属实。

请回答第1-3题。

1.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

【答案】ABD

【考点】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解析】A项正确。朱某在对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按照职责就不应让电气厂通过年检,但其却利用职权让电气厂通过年检,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行为。该行为使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可见,朱某滥用职权的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项正确。朱某对其滥用职权的行为及该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存在明知,主观心态为故意,故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成立受贿罪。

C项错误。朱某虽然徇私舞弊,但不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不符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故其行为不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项正确。要求行为人索取或者收受的对象是“财物”,朱某事后虽获得了利益(转正为局长),但这一利益无法评价为“财物”,故不构成受贿罪。

2.关于朱某100万元财产的来源,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100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

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

【答案】B

【考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赌博罪

【解析】A项错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表现为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在有关机关责令行为人说明其来源时,行为人不能说明来源。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只是本罪的前提条件(行为状况)。

C项错误。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朱某虽然存在赌博行为,但是,本题中朱某的行为不满足“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要件,故不构成赌博罪。

D项错误。既然朱某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自然无需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也就谈不上依据属人管辖原则追究朱某刑事责任的问题。

3.关于黄某使电气厂获取300万元退税的定性,下列分析错误的是:

A.具有逃税性质,触犯逃税罪

B.具有诈骗属性,触犯诈骗罪

C.成立逃税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数罪并罚

D.属单位犯罪,应对电气厂判处罚金,并对黄某判处相应的刑罚

【答案】ACD

【考点】逃税罪;诈骗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单位犯罪

【解析】A项错误。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黄某使电气厂获取300万元属于骗取退税300万元,不属于“逃避缴纳税款”,故不构成逃税罪。

B项正确。黄某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使得电气厂通过福利企业年检,骗取了退税优惠资格,获取退税300万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触犯诈骗罪。

C项错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者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虽然朱某存在向年检小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但其并不符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主体要件,故不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D项错误。本案属于单位实施了诈骗行为,但根据刑法规定,单位不对《刑法》第266条的诈骗行为负刑事责任,故本案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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