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考试题答案 

刑事诉讼法考试题答案 ![]()


最佳答案

久久久久久不忘 新兵答主 01-29 TA获得超过8612个赞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1.特点:
a.是对已经生效的裁判的再审。 b.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但要改无罪为有罪时,必须受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的限制。 c.审判监督程序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2.申诉:
(1)申诉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比较民诉和行政诉讼)
(2)申诉的条件:刑法204条
a.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b.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c.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如违反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回避制度,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
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A.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B.适用缓刑错误
C.违反回避制度 D.审判人员在审判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答案:ABCD.本考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
(3)申诉的提出:
a.向法院提出。可以向原审法院和直接向上级法院提出,但审查权在原审法院。(比较二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法院可以不再受理。 b.向检察院提出。再由检察院提出抗诉。
(4)申诉的法律效力
a.申诉人不是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否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由有决定权的机关经审查以后才能决定;
b.申诉不是毫无效力的,效力体现在根据刑诉法204条的规定,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以及法院必须在受理申请之后3个月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注意上级与上一级的区别)
a.各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本院):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b.最高法院和其他上级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再审。 c.最高检察院和其他上级检察院(抗诉):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与二审中的抗诉相区别)。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d.同级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上级(不是上一级)检察院向其同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注意再审抗诉程序是上、平、下)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4.重新审判的程序:
a.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原审审判人员应当回避。 b.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注意上级法院提审一律按二审程序进行)
c.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d.再审期间检察院按同级派员出庭。 e.全面审查原则。
5.重新审判的期限:
a.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例如:某人在原审中被判罪,现有无罪证据,问法院受理后正常的话最长多长时间才能得到无罪的裁定?一年,3个月做出是否提审再审的决定,再有3个月审结,加上延长则是一年。
b.接受抗诉的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的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6.重新审判后的处理:
a.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b.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c.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d.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1.特点:
a.是对已经生效的裁判的再审。 b.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但要改无罪为有罪时,必须受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的限制。 c.审判监督程序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2.申诉:
(1)申诉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比较民诉和行政诉讼)
(2)申诉的条件:刑法204条
a.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b.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c.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如违反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回避制度,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
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A.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B.适用缓刑错误
C.违反回避制度 D.审判人员在审判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答案:ABCD.本考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
(3)申诉的提出:
a.向法院提出。可以向原审法院和直接向上级法院提出,但审查权在原审法院。(比较二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法院可以不再受理。 b.向检察院提出。再由检察院提出抗诉。
(4)申诉的法律效力
a.申诉人不是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否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由有决定权的机关经审查以后才能决定;
b.申诉不是毫无效力的,效力体现在根据刑诉法204条的规定,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以及法院必须在受理申请之后3个月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注意上级与上一级的区别)
a.各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本院):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b.最高法院和其他上级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再审。 c.最高检察院和其他上级检察院(抗诉):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与二审中的抗诉相区别)。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d.同级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上级(不是上一级)检察院向其同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注意再审抗诉程序是上、平、下)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4.重新审判的程序:
a.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原审审判人员应当回避。 b.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注意上级法院提审一律按二审程序进行)
c.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d.再审期间检察院按同级派员出庭。 e.全面审查原则。
5.重新审判的期限:
a.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例如:某人在原审中被判罪,现有无罪证据,问法院受理后正常的话最长多长时间才能得到无罪的裁定?一年,3个月做出是否提审再审的决定,再有3个月审结,加上延长则是一年。
b.接受抗诉的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的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6.重新审判后的处理:
a.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b.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c.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d.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推荐视频
38
秘书资格考试证书怎么补办?:秘书资格考试证书怎么补办?补办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三)登载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须属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登报纸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证书编号,级别,职业工种,声明遗失。
838播放2020-06-1286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都有什么?: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都有什么?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包括 1.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包括 1.主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附加刑:罚金;
921播放2020-05-25
谁帮忙讲解下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内容
bankuanzang·2020-05-05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有哪些
cangmianbang·2020-05-04什么是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
bobeishan·2020-05-04民事诉讼法司法
乖一起走乖一齐走·2020-05-03司法考试民事诉讼
被你笑着·2020-05-02刑法诉讼法考题
buchuruan·2020-04-05刑事诉讼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caidengfang·2020-04-03刑事诉讼司法题
cenhadei·2020-02-21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试占比
cendiankua·2020-01-22想知道民事诉讼法案例与法条分析里包含什么了
biaopinyan·2019-12-15
广东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chaniuduan·2021-03-27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没有面试啊 ?
baonoushen·2021-03-27贵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哪些报名条件?
beihua·2021-03-27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般要考些什么内容?
chaniuduan·2021-03-27贵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哪报名?
cenpahou·2021-03-27哪些情况不能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cegunbian·2021-03-27贵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么查成绩?
binpengchuang·2021-03-27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怎么分类的?
baoxiazao·2021-03-27贵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chaituowai·2021-03-27司法考试多少分可以算通过?
chanchouzen·2021-03-27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帮考网校·2022-02-11速看!法考不可错过的备考小技巧
帮考网校·2022-02-1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否只能机考
帮考网校·2022-01-282022年法考的主要内容
帮考网校·2022-01-28如何高效备考2022年法考
帮考网校·2022-01-282022年法考考试大纲何时发布
帮考网校·2022-01-282022年法考报考照片的要求
帮考网校·2022-01-28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何备案登记
帮考网校·2022-02-072022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测
帮考网校·2022-02-072022年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预测
帮考网校·2022-02-07
司法考试的复习计划是怎样的?我是英语专业大二的
biaoyuannai·2020-05-19如何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我是英语专业大二的
anzazeng·2020-05-19可以使用哪些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我是英语专业大二的
归途迷途·2020-05-19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我是湖南的考生
cehuaibai·2020-05-19司法考试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我是青岛的
泪渲染了我的浓妆·2020-05-19司法考试的成绩如何查询?我是工科大二的
满天余晖·2020-05-19常州司法考试的成绩如何查询?我是常州的考生
caohaoniu·2020-05-19可以使用哪些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我是工科生,大三
caosakou·2020-05-19如何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我是工科生,大三
bikuining·2020-05-18司法考试的复习计划是怎样的?我是工科生,大三
bianhoudi·202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