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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条件放宽期限? 司法考试条件放宽期限?
是截至2011年吗?因为我所在地是国家级贫困县。但我错过了这次机会。请问明年政策会有变动吗?谢谢我四川广安的
cenquekai1回答 · 600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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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eruanpai 高能答主 06-18 TA获得超过4648个赞
“司法考试放宽政策是什么”,好多考生问过这样的问题,我整理了一些关于司法考试放宽政策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依据司法部司发通[2018]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18]2号文件,司法考试放宽地区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
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
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
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
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按照相关规定,户籍属于以上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可以申请授予B类证书;户籍属于以上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或本科及以上,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可以授予C类证书;B类、C类证书只适用于放宽地区。
以上为司法考试放宽政策汇总,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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