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正文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精选
帮考网校2019-12-06 15:11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精选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冠群公司何时成立?【简答题】

1、甲、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认购出资4万元,乙认购2万元。1年后公司利润为9万元,甲实缴1万元,乙缴足出资,设立公司时未约定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应分配的利润是()。【单选题】

A.6万元

B.3万元

C.4.5万元

D.9.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由于股东未事先约定利润分配方式,则应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甲可以分得1/3×9=3(万元)。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但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同意的除外。(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本题考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题目表述中提及“董事会同意的除外”,意思是董事会同意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可以与本公司进行交易,这是不正确的。

1、根据本题(2)所述事实,分析说明A公司未就董事会秘书甲离任事项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公告,以及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简答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多选题】

A.股东之间互相转让出资

B.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C.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D.变更组织形式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BC符合题意;

1、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多选题】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C符合题意: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本题中,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马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但是并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其做生意需要资金,将该股权转让给知情的罗某,并约定之后由罗某承担出资义务,不得向马某追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公司有权请求马某履行出资义务

B.公司有权请求罗某对马某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C.罗某对出资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马某追偿

D.马某与罗某约定转让后马某不再接受罗某追偿的条款违法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本题考核未全面履行出资的问题。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马某)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罗某)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罗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已经明确“约定罗某不得向马某追偿”,属于另外约定的情形,同时,司法解释允许双方做这样的约定;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中级会计职称百宝箱离考试时间148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