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亿题库APP
联系电话:400-660-1360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现在越来越多的小伙伴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有的小伙伴想知道,接下来,就跟着帮考网一起了解一下吧。
受疫情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如果纳税人在上述期限内办理仍有困难,可以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那么,纳税人到底该如何申请延期呢?申请延期申报申请延期申报,针对的是纳税人那些没有办法计算出应缴金额的情形。通常是指不可抗力因素,比如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克服的自然灾害;财务处理的特殊原因,即财务处理未结束,导致的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确有特殊困难的。《征管法》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总的来说,延期申报是因为纳税人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计算应缴税额,向税务机关提出的延期申请,延期的期限没有限制性规定,纳税人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后,并不表示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也会自动延期,纳税人应该根据在法定申报期内根据上一期的实缴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先预缴税款,随后再延期内进行结算,估计这一点很多纳税人会疏忽。申请延期纳税申请延期纳税,针对的是因为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情形。
在《征管法细则》中给出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这次新型肺炎疫情,如果相关行业纳税人损失较大,缴税困难,应该是符合第一种情形的。申请延期纳税,税务机关可批准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被批准了,延期的三个月之内是没有滞纳金的。如果超过三个月还没有缴,税务机关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折合下来是一年18.25%。
纳税人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本次疫情中存在税法规定“特殊困难”的,应在缴款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申请,税务总局在两度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情况下,“缴款期限”也相应调整至2月28日。
第二,延期纳税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总局2019年第34号公告《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对此业务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间、减少报送材料,自2019年12月1日起,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材料。疫情期间,延期纳税也列入了税务总局“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无纸化提交延期纳税的申请报告及资料。此外,部分省市更是进一步提出便民措施,比如上海市税务局2月9日发布了《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措施操作细则(一)》,明确疫情期间延期申报纳税措施操作问答,申请时,纳税人需提交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复印件,考虑到疫情影响,提供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申请当日余额的电子截屏、照片等即可。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若发现纳税人报送材料存在真实性和合法性问题,税务机关将采取相关措施。
第三,核准及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核准权限:申请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相比延期申报的核准,延期纳税的审批层级更高。受理窗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期限内,直接向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就延期纳税申请而言,行政许可权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一般会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深圳市税务局指定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受理机关为市局(省级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处。
第四,延期纳税的申请金额有明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数。”因此,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纳税的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的余额,不足以缴纳税款的部分,并不是当期的所有应纳税额。
第五,提交延期纳税申请,核准前或核准后,纳税人都应当积极筹措资金缴纳税款。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提出申请后若不能获得核准,加收滞纳金的风险时刻存在。若纳税人获得核准延期三个月纳税,延期的三个月之内没有滞纳金,如果超过核准延期期限仍没有缴纳,税务机关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折合下来是一年18.25%,同时可能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进而影响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发票供应,也可能面临评估稽查。因此,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尽快缴清税款才是硬道理。
第六,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
最后提醒大家:延期申报不等于延期纳税。造成延期申报的原因可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由于不同原因导致的延期申报行为,在税务处理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因不可抗力的作用或客观困难的影响需要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本着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则,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出延期申报书面申请后,可批准其在一定期限内延期办理纳税申报。但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若完全出于主观原因或有意拖缴税款而不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利用疫情的“不可抗力”原因故意拖延缴纳税款的,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并保护真正需要延期申报的纳税人的权利,税务机关本着严肃国家税法和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则,也将会按规定对这种拖延缴纳税款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视其违法行为调整纳税信用等级。
以上就是帮考网分享给大家的全部内容,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疑问的话,欢迎随时咨询帮考网。
2020-05-29
2020-05-29
2020-05-29
2020-05-29
2020-05-29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