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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的,原则上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转占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租赁关系终止
C.抵押人的其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或者执行抵押财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或者采取执行措施,抵押权人主张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抵押人破产,抵押权人主张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转占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租赁关系一般不受影响。选项B表述错误。
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动产抵押中,买受人在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支付合理对价取得已被设立抵押权的动产,抵押权人不得请求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是特殊情形除外。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该特殊情形的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抵押权人可以对抗购买商品数量明显超过一般买受人的买受人
B.抵押权人可以对抗购买出卖人生产设备的买受人
C.抵押权人可以对抗与出卖人存在宜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的买受人
D.抵押权人可以对抗应当查询抵押登记而未査询的买受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买受人在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支付合理对价取得已被设立担保物权的动产,担保物权人请求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购买商品的数量明显超过一般买受人;②购买出卖人的生产设备;③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担保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④买受人与出卖人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⑤买受人应当查询抵押登记而未査询的其他情形。
3、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此时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抵押权未设立。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后来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因此,不可能再办理抵押登记。
4、赵某、钱某、孙某、王某以10%、20%、30、40%的份额共有一套房屋。现赵某拟将自己的份额以50万元转让给第三人李某,钱某、孙某均主张自己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因协商不成产生纠纷。下列关于钱某、孙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钱某、孙某均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B.只有孙某享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孙某共有份额较大
C.钱某、孙某均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均等行使优先购买权
D.钱某、孙某均享有优先购买权,应按照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中,按份共有人赵某拟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给第三人,其他按份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甲、乙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若甲到期不返还借款本息,该房屋所有权归乙,该约定条款无效。(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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