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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这里的“法定期限”是( )。【单选题】
A.收购行为公告后的12个月内
B.收购行为批准后的12个月内
C.收购行为开始后的12个月内
D.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收购后事项的处理。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承运人无返还的义务。()【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货运合同中货物灭失后的运费的承担。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3、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均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B.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机构、场所的,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是()。【单选题】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符合题意:《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ABD不符合题意。
5、挂失止付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 ()【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丧失和补救。票据丢失后,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程序或公示催告程序。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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