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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每日一练0514
帮考网校2020-05-14 09:43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每日一练0514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而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 )。【单选题】

A.无效

B.有效

C.在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有效

D.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才有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故选A。

2、下列选项中,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 )。【多选题】

A.承包人未按约定工期完工的

B.承包人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C.承包人擅自将专业工程分包的

D.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的

E.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劳务部分分包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故选BCD。

3、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为合同履行地。【单选题】

A.交货地点

B.货物到达地

C.货物验收地

D.货物安装调试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4、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法院没有管辖权。【单选题】

A.施工行为地

B.被告住所地

C.合同履行地

D.原告住所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9种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其中与工程建设领域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的地点,主要是指合同标的的交付地点。合同履行地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当事人既不能协商确定,又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合同法》第62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对于购销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中规定:“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发生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协议管辖制度。所谓协议管辖,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书面形式约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经鉴定工程质量合格,关于竣工日期的话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应当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B.应当以鉴定合格日期为竣工日期

C.鉴定日期为顺延工期的期间

D.应当以申请鉴定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E.应当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己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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