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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有什么规定?

帮考网校2020-09-24 1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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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1. 实施范围: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2. 实施方式: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以股份购买、增资扩股等方式实施,不得以股票期权、股票激励等方式实施。

3. 实施条件: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连续两年盈利或者最近一年实现净利润;

(2)股权结构相对稳定,不存在控制权争夺或者变更的情形;

(3)股票流通性较好,不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或者停牌等情形;

(4)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4. 实施限制: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5. 持股期限: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应当在持股期限内持有所购买的股份,持股期限不得少于36个月。

6. 股份转让: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7. 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制度,定期向股东和监管部门报告计划实施情况。同时,监管部门也将对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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