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亿题库APP
联系电话:400-660-1360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什么是要约收购中的要约对象和价格?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有哪些义务?:什么是要约收购中的要约对象和价格?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之外,收购人按照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看看有没有被操纵),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什么是要约收购程序中的要约预受要约和要约期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在要约收购期限内。公告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什么是要约收购程序中的提示性公告、要约公告和竞争公告?:什么是要约收购程序中的提示性公告、要约公告和竞争公告?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之外,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①收购人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②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①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之外,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要约,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3.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4.收购要约的期限。
什么是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撤销权设立的宗旨在于防止债权人共同利益因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对财产的不当处分行为而受损害。破产宣告后因有损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又可能恢复原状或追回财产才被否认撤销。一些国家的破产法将得行使撤销权的情况分为无偿否认、故意否认、危机否认等数种。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要约VS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性质均为要约邀请,(2)商业广告一般是要约邀请。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答】这是ー个要约邀请。
要约的失效的条件是什么?: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提示】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
要约的撤回、撤销的内容分别是什么?:要约的撤回、撤销的内容分别是什么?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被撤回的要约实际上是尚未生效的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倘若撤回的通知于要约到达后到达,相对人怠于为通知且其情形为要约人可得而知者。要约的撤销不同于要约的撤回前者发生于生效后。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要约与承若合同的定义是什么?:要约与承若合同的定义是什么?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对于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要约予以同意,同意发出要约的当事人提出的条件。承诺到达要约人,合同即成立。
公司收购中,预受股东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有什么限制?:公司收购中,预受股东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有什么限制?1. 非上市公司收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2日内,2. 上市公司收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什么是撤销权?:1.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1)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自债务人的行为实际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什么是撤销权?被撤销又有怎样的法律后果?:撒销权是权利人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撒销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请求人是否享有撤销权,5.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解析】因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B.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亦称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