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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现在2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卖方不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吗?过完户以后对房屋2次买卖有什么 经济适用房买卖现在2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卖方不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吗?过完户以后对房屋2次买卖有什么
经济适用房买卖现在2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卖方不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吗?过完户以后对房屋2次买卖有什么影响?
chanliaoxue1回答 · 597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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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tieku 新兵答主 10-26 TA获得超过3346个赞
目前,二手房过户费用如下: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7、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
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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