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正文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题精选
帮考网校2020-03-11 09:57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题精选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市地税局在对弘大公司进行检查中查实,该公司以白条形式列支房租8万元,无法取得发票证实其真实性,该年度公司账面亏损5万元。甲市地税局作出决定:(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弘大公司的行为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2)根据《发票管理法》的规定,该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甲市地税局的处罚决定违反( )。【单选题】

A.过罚相当原则

B.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C.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

D.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事不二罚(款)原则。本案中,甲市地税局对弘大公司的同一违法行为,依据不同规定作出了两次罚款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2、某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市宜林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批薯片涉嫌违法使用大量添加剂。遂将该批薯片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5日。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关于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适用条件、程序与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上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理由是《行政强制法》对这种行为没有作出规定

B.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上属于不可诉行政行为,理由是该行为对宜林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

C.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适用条件是该批薯片作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D.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在程序上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现场直接作出,登记保存期限15日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行政强制法》虽然没有明确地将先行登记保存作为强制措施的种类,但可以认为属于“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所以选项A错误。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先行登记保存不仅改变了相对人财产、物品等的事实状态,其实施也导致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产生,该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所以选项B错误。登记保存期限应为7日。所以选项D错误。

3、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与规定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江苏省人大制定的《江苏省旅游业营业管理条例》无权设定吊销个体旅馆营业执照的处罚

B.南京市政府颁发的规章只能对上位法设定的处罚作出具体规定

C.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就某一违法行为设定给予1~5万元罚款,南京市政府的配套实施规章中不可以将该罚款幅度规定为5~8万元

D.南京市政府规章中设定的罚款数额应当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设定。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吊销个体户执照的处罚。所以选项A错误。地方规章除了有规定权以外,还有设定权。所以选项B错误。地方规章的罚款数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所以选项D错误。

4、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的是( )。【单选题】

A.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土地管理局的没收权

C.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5、某鞋厂因未参加工商年检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关于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性质和程序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财产罚

B.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解散

C.行政机关应主动举行听证

D.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E.该鞋厂对于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吊销执照的性质及程序。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为罚(能力罚)。所以选项A、D错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启动,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所以选项C错误。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