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资料正文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精选0724
帮考网校2022-07-24 13:50
0 浏览 · 0 收藏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结果地法院管辖

B.因追索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C.因公司解散、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增资、公司减资、公司决议、股东知情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D.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1)选项A: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选项B: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选项D: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5)选项E: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刑法》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计算前罪追诉期限的起点是( )。【单选题】

A.犯后罪之日

B.前罪行为结束之日

C.前罪行为开始之日

D.犯前罪之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单选题】

A.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D.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B选项正确。

4、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合伙企业从事非固定的营利性活动

B.合伙企业属于非商事合伙

C.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通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企业具有资合的团体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合伙从事较为固定的营利性活动,A选项错误。伙属于商事合伙,B选项错误。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通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选项正确。具有人合的团体性,D选项错误。

5、2017年6月9日及之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客观案例题】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

E.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1)所有权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甲将房屋过户给丙,丙取得所有权,甲的所有权相对消灭,选项A错误。(2)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受人自出卖人处受让标的物所有权。丙和丁都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为的登记取得所有权,都属于继受取得,选项BC正确。(3)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的占有属于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而戊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乙基于债权的占有不能对抗戊的所有权,戊可以请求乙腾退房屋,选项D正确。(4)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自2017年2月3号已经取得所有权,选项E错误。

6、根据《物权法》规定,设立权利质权时,只能办理出质登记而设立的财产权利是( )。【多选题】

A.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B.应收账款

C.债券

D.基金份额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7、根据《合同法》,承诺人可以撤回承诺。关于撤回通知的说法,正确的有( )。 【多选题】

A.撤回的通知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可以发生撤回效力

B.撤回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的,可以发生撤回效力

C.撤回的通知可以后于承诺通知到达,但承诺人应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D.撤回的通知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E.撤回的通知可以后于承诺通知3日到达要约人,但承诺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8、2017年4月8日,乙对房屋的占有事实及权利状态属于( )。【客观案例题】

A.善意占有

B.他主占有

C.直接占有

D.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E.有权占有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1)选项AE: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是对无权占有的分类。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本权即基于法律上的原因而为的占有。乙通过和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取得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2)选项B:自主占有,是指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如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他主占有,指不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如借用人对借用物的占有。乙作为房屋买受人,占有状态为自主占有。(3)选项C: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乙已经入住该房屋,所以属于直接占有。(4)选项D: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甲仅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所以乙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9、下列关于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格式条款的解释应当有利于相对人

B.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对免责条款负有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

C.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D.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格式条款排除对方权利的一律无效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B选项正确;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D选项正确;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E选项错误。

10、下列法律原则中,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单选题】

A.公信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公示原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民法基本原则包括:权利神圣原则、主体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