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约定的到货时间支付订购数量的货款
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
属于约定由采购方自提货物的合同,采购方接到对方的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