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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披露的内容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6-28 13:52
精选回答

权益披露的内容有哪些?

权益披露,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行为,权益达到一定限度时,应当及时对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进行披露。

1.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权益预警披露所作的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持股人的名称、住所;

2)持有的股票的名称、数额;

3)持股达到法定比例或者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4)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2.《收购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如果投资者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如果其拥有权益的股东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则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应当包括:

1)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姓名、住所;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

2)持股目的,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3)上市公司的名称、股票的种类、数量、比例。

4)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者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化达到5%的时间及方式。

5)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3.如果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同时,该投资者为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以及投资者拥有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20%但未超过30%的,投资者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了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具有的内容外,还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1)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2)取得相关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或者其他支付安排。

3)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是否已作出相应的安排,确保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

5) 前24个月内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6)不存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7)能够按照本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4.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因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自前次披露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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