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日内提出投诉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