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可以向有关监督机构投诉
C、由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
D、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E、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B项,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当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责成招标人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