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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规定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7-06 16:52
精选回答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规定有哪些?

公开发行是指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面向广大投资者分开推销的发行方式。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在公募发行情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须要求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规定:

1.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发行人规范运行。

4.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5.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 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人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6.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 000万元。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8.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9.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10.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11.发行人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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