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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帮考网校2020-06-18 11:58
精选回答

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一般情况下,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押金,购货方在规定时间内返还包装物,销货方再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返还。

(一)单独的包装物出租业务"有形动产租赁"收税。

(二)销售货物而一并收取的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取得时直接计入价外费用。

(三)包装物押金

1)一般产品非酒类、啤酒、黄酒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且未过期(未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的,暂不并入销售额。(等逾期没收再并入销售额)

知识总结:包装物押金暂不计入销售额的条件

2)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如白酒、红酒、果酒

对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当期并入销售额中征税。

知识总结:包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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