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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一、被议行为的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被议行为的改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
三、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
四、复议听证
(1)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行政复议听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听证主持人由行政复议机构指定。第三人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的举行。
(3)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应当确认听证笔录内容。
五、复议决定期限
(1)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六、复议申请的撤回
(1)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以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七、复议决定的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重新做出决定
①复议机关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决定。
②但是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决定撤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除外。
(2)重新做出的期限
①复议机关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②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的,经复议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
(3)重新做出的救济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九、对依据的附带审查
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
(1)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2)本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是什么?:(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应当确认听证笔录内容,(1)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1)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以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多少天?: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多少天?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例题•判断题】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收取行政复议费;【解析】行政复议的费用
如何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现在正处于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备考阶段,很多考生处于焦虑阶段,不知道如何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下面就给大家分享几点学习经验。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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