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 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账户时,如其用仿真交易经历申请开户,那么其金融期货仿真交易经历应达到的标准是: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