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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收到跨年的物业费时,需要按所属月份分摊计算缴纳增值税吗?:需要按所属月份分摊计算缴纳增值税吗?物业管理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取物业费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应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开具发票的当天应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按照收讫销售中款项确认应税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应以发生应税行为为前提。属于在发生应税行为之前收到的款项,不能按照该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物业管理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取业主物业费的。
63船舶吨税的纳税人是谁?:船舶吨税的纳税人是谁?船舶吨税以应税船舶负责人为纳税人。自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为船舶吨税应税船舶。船舶吨税,一律征收吨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只是享受优惠税率。下面是针对初级会计考试的知识点举出的例题,【例题·单选题】根据船舶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船舶吨税的纳税人是( )。A.应税船舶的负责人,B.应税船舶的使用人。C.应税船舶的购买人D.应税船舶的代理人
60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何注意事项?: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1)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2)纳税人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的,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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