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两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1)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2)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3)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