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B、20万人口以下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
C、拟定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E、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