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专业问答正文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帮考网校2020-06-23 14:39
精选回答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合同约定的期限)的,不并入销售额。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1)一般货物(包括啤酒、黄酒)

①如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征税时注意:

①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

②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2)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

对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例如,红酒、白酒、药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当期并入销售额中征税。

【提示】请区分包装物押金和包装费、包装物租金。销售货物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当然,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1年(含1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包装物押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租金,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发生收取包装物租金的情况,包装物租金收取之时就应该考虑销项税额的征纳问题。

推荐视频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