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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6-22 09:19
精选回答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有哪些?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内容如下:

1.对上市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2.审议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1)上市公司在1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下列情形,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①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的任何担保;

③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以后的任何担保;

④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⑥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但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示】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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