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
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二)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期货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是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佣金的业务。)